唐山健康帮扶
一、实施健康帮扶目标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推进防止返贫工作落实。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规范、有效治疗,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医疗有保障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
三、“三个一批”行动
通过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基本实现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对象“看得起病、看的上病、看的好病、少得病、不得病”的期盼。
四、大病专项救治
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胰腺癌、膀胱癌、卵巢癌、前列腺癌、胆囊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风湿性心脏病等33种大病。
五、“先诊疗后付费”结算
符合医保规定住院条件的参保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患者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即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件)办理住院手续,与医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实行结算只需支付“三重保障”按规定报销后的剩余医疗费用即可。
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以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和村医为主,组建家庭医生团队,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后,即可享受到看病就医、健康咨询、健康指导等综合服务。
对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种慢病患者,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管理,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适时转诊等工作。
为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等6类慢病贫困人口,根据健康教育处方进行健康指导。
七、三重保障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
八、看病就医主动亮身份
脱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易返贫致贫对象看病就医及办理住院手续时,主动出示扶贫部门出具的扶贫手册、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如需到市级医疗机构就诊的,需要携带转诊单,便于医疗机构识别,享受健康帮扶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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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15-526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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